郑州市人力资源做好2015年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工作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网 阅读:1459 次 日期:2015-01-31 1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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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2015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在省里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暂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要求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5年工作要点》精神,计划今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任务已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11月底前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备案登记

按照“自愿申请,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各县(市、区)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辖区内的培训机构了解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备案登记的条件和流程并积极参与培训。

(一)备案申请。拟开展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单位)请于20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备案。培训机构需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1. 《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培训专业,时间、培训能力、就业去向、收费标准等内容;

3. 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编办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4. 教学人员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5. 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近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的证明。

(二)核实登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料属实的予以备案登记;资料不符的不予登记并退回其提交的备案资料。

开展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或职业培训资质;

2. 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3. 师资应当取得规定的专业资格,具备成人教育经验,有与当前培训内容同步的完整教案;

4. 开展培训工作两年以上,熟悉农民工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农民工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

5. 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信息和渠道;

6. 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收费合理,具备开展培训的其他条件;

7. 近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

(三)结果报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15日前将所备案登记的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汇总名单(见附件3)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当地县(市、区)财政局。

三、强化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一)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年度内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及辖区内所备案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状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培训补贴兑付的审核工作。各培训机构应服从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按规定申报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工作处负责在市局备案的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培训补贴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操作办法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2〕15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课时、内容的落实,确保培训质量。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帐,并按要求向所属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培训机构将资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工作处。

(三)加强监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监督、兑付和管理使用等工作,保障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对所备案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1年以上不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机构,不予兑付培训补贴。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及时报送培训信息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参加培训。各县(市、区)要于每月25日前将培训任务完成进度及培训台账电子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工作处(联系人:高怀亮,联系电话:67887696;电子邮箱:zzsnmgb@126.com)。

附件:

1.郑州市2015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2.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备案申请表

3.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登记备案汇总名单

温馨提示:

《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备案申请表》《农村劳动力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登记备案汇总名单》来源于郑州市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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