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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质,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50名
项目 | 田径 | 网球 | 篮球 | 武术 |
拟招生人数 | 7 | 7 | 28 | 8 |
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招收专业:工商管理类等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具备所报考项目相应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网球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篮球(限招男生)、武术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含)以上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不接受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除拟单独考试录取的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外,我校原则上不招收生源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一测试项目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我校本科招生网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http://zs.whut.edu.cn:8080/tiyu/),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并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2月3日。
2.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申请材料(A4纸张)并按顺序装订:
(1)《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后,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申请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以上材料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上查询本人运动技术等级后,截图并打印一份,或提交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一份。
3.寄送材料
考生必须将申请材料在2015年2月6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确认结果。报名材料不全或2015年2月6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初审与考核
1.学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2015年2月28日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初审合格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150元。
3.资格审查合格并网上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拟单独考试录取的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水平测试。
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2:00-5:00
测试时间:2015年3月7日-8日
测试内容: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基本要求如下:
田径:专项测试
网球:1.专项素质 2.实战比赛
篮球:1.篮球技术 2.全场五对五比赛
武术:1.柔韧性 2.基本功 3.跳跃 4.套路
注:
(1)考生参加测试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凭证。
(2)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测试成绩及建队需要择优选拔,确定入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拟单独考试录取的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我校文化课考核,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机构批准,我校将择优录取。
除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必须通过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且必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要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在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将适度提高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被我校确定的拟录考生需与武汉理工大学签订协议。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有关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为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和丰富校园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按有关规定公示入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考核纪律,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八、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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