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加强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答: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各高职院校必须做到三严:
1.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五个严禁。⑴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⑵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分类考试招生工作;⑶严禁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分类考试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⑷严禁以任何理由违规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⑸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
2.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本校分专业计划,要在本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依据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
3. 严格责任追究。各高职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承担因违规招生出现问题的全部责任。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和处理力度,视学校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公开通报批评、调减参加高考统考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当年招生资格等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