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决定录用高丽琼(10136213822)同志到云南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0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反映(电话:0871-3630419)。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