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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栏港经济区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消防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消防船操作等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一)招聘对象:
1、参加基层中队灭火执勤工作:男性,部队退伍战士(消防部队退伍兵优先),珠海市户籍社会青年(特殊岗位)。
2、参加消防船灭火执勤工作:男性,有船舶岗位资格证的船员(船长、驾驶员和值班水手要求适任证书300吨以上,轮机长、大管轮和值班机工要求适任证书2044千瓦以上)。
(二)招聘名额
共40名。其中高栏港南迳湾消防站31人,珠消“01号”消防船船员9人(船长1名、驾驶员2名、轮机长1名、值班水手2名、大管轮1名、值班机工2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高栏港经济区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消防船操作等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完成市公安消防局指令的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20至30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应聘车辆驾驶员应具备B2以上车辆驾驶资格或有2年以上驾驶消防车辆经验。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三)、(四)、(六)款的资格条件。
(八)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绩考工资等组成,依据“珠海市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参加基层中队灭火执勤工作的按班长(司机、火场文书)、副班长、战斗员等岗位分职分档执行基本工资,参加消防船灭火执勤工作的按船长、轮机长、大管轮(驾驶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等岗位分职分档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按每月考核情况分档核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信息发布: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大厦二楼求职窗口(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书,驾驶证(具有B照以上的才提供);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7.珠海市户籍的需提供失业证或求职登记卡。
8.应聘消防船船员的需提供相应岗位学历和资格证书。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七、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等四个项目);体检,在以上各项目测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消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凡是被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面试、体能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陈先生、张小姐
电话:0756-8641017
传真:0756-8641016
特此公告。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2015年1月7日
温馨提示: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珠海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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