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02 次 日期:2015-01-06 1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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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63号)精神,现就我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好报考材料审核关。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确认时间:

我县报名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月20日,请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确认地点: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601室),联系人:朱玑、温文俊,电话:4281657。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点需打印报名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电子版),送审材料要按名册顺序(中级、师级、士级)排列。

2、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聘书→相片页(粘贴近半年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相片2张)→确认表。

3、报考工作单位名称要与本单位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为方便成绩单、证件发放,民营医疗机构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县(市、区)。

4、各报名点对报考人员上传和提交的相片要严格按考生相片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

照片的具体要求为: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如有问题请与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428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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