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科室: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2015年度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请拟报名人员于2015年1月6日起到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入考生入口报名。考生需按提示步骤操作,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仔细核对,上传照片后请自行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1月15日(周四)将全部报名确认审核材料交至人事科,统一报市卫计委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一、报名确认所需材料: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科统一自医务科借出)。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考中级,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须提供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任期不满五年的,需由所在单位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信息管理平台打印任期内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人员,需提供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证明。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自2006年起从事临床医学(含中医)、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人员均应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一)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
学历 | 初级(士) | 初级(师) | 中级 |
博士 | —— | —— | 当年报考 |
硕士 | —— | 当年报考 | 取得(师)级2年且工作满2年后报考 |
本科 | —— |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 取得(师)级4年后报考 |
专科 | 当年报考 | 参加工作满3年或取得(士)级满2年 | 取得(师)级6年后报考 |
中专 | 当年报考 | 取得(士)级5年后报考 | 聘任(师)级7年后报考 |
临床含中医初级(师、士)、护理初级(士)考试与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考试并轨,须参加相应的执业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三、成绩管理
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专业报考,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仍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四、考试时间安排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17日、23日、24日;其他采用纸笔考试的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
五、网上缴费
本次报名继续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者须在考前4月28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事宜
1、请考生考试前一周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留意考试专区重要通知内容。
2、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3、考试用书请自行购买。
警示: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进行报名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科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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