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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决定为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10名。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范围
托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详见《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县公开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写作能力,业绩突出;
(二)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2年12月16日前参加工作);
(四)不限专业;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遴选人员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遴选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5年12 月16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县公开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3 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03室)。
联系电话:0471—8528587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所在单位提供)、1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四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填写《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和《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相应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免。
五、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笔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五)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组织考察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侧重考察其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空缺职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再进行考察。
九、体检
考察结束后,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遴选对象进行体检,按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将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再次递补,遴选单位书面提出,经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可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遴选对象承担。
十、讨论决定人选
考察工作完成后由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遴选人员建议名单,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在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二、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托克托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
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二 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三 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详情请参见:http://www.nmgtx.gov.cn/newsfb/sylist.asp?tbid=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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