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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垣曲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
④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资格条件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是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的专门职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垣曲县服务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⑤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县党建网、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乡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4、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根据个人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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