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5年招聘特聘学者启事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 阅读:1000 次 日期:2014-12-05 1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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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聘学者招聘岗位和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国内应聘人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和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海外应聘人员要在国(境)外知名院校(当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取得博士学位且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等正式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具有活跃的研究思想,了解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对本学科的建设具有创新性的构想,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外应聘者比照以下条件进行考察):

1、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863”或“973”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

3、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和能力,现在承担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且满足下列3项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一、二区收录论文(5篇代表作)的影响因子之和在10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一、二区收录论文3篇、单项科研项目到位经费400万元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一、二区收录论文3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5件以上。

本校人员应聘,上述成果要求必须是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4、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能全职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工作。

三、引进政策

(一)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863”或“973”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在国外(境外)知名院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取得博士学位且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等正式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基础年薪50万元(特别优秀者还可面议),其他人员基础年薪25万元。除上述基础年薪外,学校还将根据个人取得的业绩成果,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安排配偶工作。

(三)提供150平米左右的新建住房一套(毛坯房)及15万元装修费。符合基础年薪50万元招聘条件者,给予安家费20万元;符合基础年薪25万元招聘条件者,给予安家费15万元。

(四)学校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实验条件和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表》(见附件)并按下列要求提供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招聘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代表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招聘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国外申请者有困难时可以不经过检索机构盖章);

5、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承担责任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E-Mail);

8、列出5~7名申请人认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人(包括姓名、职务和任职单位);

9、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的相关材料;

10、三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也可来校体检)。

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到我校人事处,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等证件扫描件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稿请发送到邮箱:rsdpk@126.com。

(二)单位评议。设岗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评议。评审通过的应聘材料报人事处。

(三)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的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对设岗单位推荐的申报者进行评审。必要时也可采用请申报者到校答辩的办法进行评审。评审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四)组织考察。学校人事、科研等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

(五)学校审批。学校院长办公会对通过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的申报者进行研究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人事处负责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五、聘任管理

实行聘任制,聘期4年。聘用期满经考核没能续聘特聘学者者,应作为教授(也可竞聘校内其他岗位)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工作至少累计满8年。

六、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pa.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编525000。

联系人:张老师梁老师纪老师杨老师

咨询电话:0668-2923216、2981161

电子信箱:rsdpk@126.com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5年招聘特聘学者岗位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表

温馨提示: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表.doc》来源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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