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0年区内教师调动公告
来源:隆阳区教育局 阅读:3765 次 日期:2010-08-27 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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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隆阳区人事局隆人联〔2010〕16号《关于下达2010年流动调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结合隆阳教育实际,以及“两基”迎国检工作要求,现就隆阳区2010年区内教师调动公告如下。

一、调动原则

1、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2、坚持确保完中,严格城区,控制坝区,放宽山区原则;

3、坚持缺编学校不调出或少调出,超编与饱和学校只出不进或少进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对岗报考,择优录用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调动条件

1、学历:高中教师本科及其以上;初中教师专科及其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中专及其以上。

2、教师资格:调动时必须具有要求调入学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履职年限:调入城区、坝区的教师,原则必须满六年;山区与山区之间调动的教师工作必须要满三年;城区、坝区调入山区的教师必须待转正以后;音体美专业调动工作必须要满三年。

三、调动指标

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下达,直接通知各学校。

四、调动程序

农村中小学教师调动工作程序如下:

1、凡要求调动的教师首先向原学校递交申请书,原学校研究后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递交调入学校,调入学校经审核达到条件的才能参加考核。

2、接受学校参照城区教师调动考核办法,根据指标、岗位、学科搭配,对调入教师进行考核,对申请人做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如同意接受,在《隆阳区教职工调动审批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3、教育局审核各乡校上报的接受教师报告后,在指标控制内,对符合调动原则,达到调动条件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城区学校教师调入的考核工作程序如下:

1、报名

凡属隆阳区在职在编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报名实行一人一岗对岗申报,申报人持原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六年来的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表等能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有指标的学校报名,报名后先由学校进行社会调查(初审),看其在原学校的表现。

2、考核

城区各校对报名者进行业绩考核、面试考核后,按1:2的比例报区教育局,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笔试考核。

3、录取

成绩公示后,由教育局政审,拟出初录名单,报区政府审批。政审中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隆阳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时间

1、农村各学校考核时间在8月29日以前,并于8月30日将考核后的调入教师名单以表册的形式报教育局人事股(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城区各学校于8月28日上午12:00以前将考核后的调入教师名单以表册的形式报教育局人事股(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3、8月28日晚8:00由教育局组织调入城区的教师考核,8月29日公布成绩,8月29日下午2:00—5:30查分。

4、办理调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在教师调动中,对名额、考核办法要增加透明度,实行岗位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报名人员公开和考核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如有营私舞弊现象,取消其考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各单位对未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要求按时回原学校工作,原学校不得拒绝,其他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聘用或借用;

3、达不到调动条件的教职工各单位必须做好工作,执行好区政府批复的文件精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矛盾上交,否则予以当事人处分。

4、各学校对报名要求调动的人员不得收取报名费和其他费用。

5、整个考核工作邀请人事、纪检部门参与指导和监督。

隆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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