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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德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成绩核查申请及查询。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申请人到德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请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现场认证地点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417房间
乘车路线:乘5路、6路、18路、101路、105路、106路在“行政中心”或“会展中心”站下。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请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认证必须本人前往,不得代替。
德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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