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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确定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7日。
根据《通知》,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
据了解,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包括四大类,分别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如下:
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2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日-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6日,体检时间为1月17日-18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1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13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11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日,地点为西北民族大学。
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文件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统考专业成绩的查询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5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cn)。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通知》要求,要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化管理,加大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监督管理力度,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加强条件建设,启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逐步实现专业考试在有录像和监控的考场内进行,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对在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1至3年报名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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