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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委资格审查,刘广西等5679人(名单见附件)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评审资格,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或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10起至11月14日止。
四、联系方式: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7709029(人事处),0571-87078465(监察室),传真:0571-87709102。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2014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符合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资格对象基本情况表》来源于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最近更新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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