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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工程职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农业(农机)技术应用型人才等。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二)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专科层次农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实用型人才等,始建于1948年。单位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52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院校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11月17日9:00至2014年11月 24 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11月 17 日9:00至2014年 11月24 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8日16:00。资格确认地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考生需提供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资格。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能力。
笔试日期为2014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考生。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身份验证,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验明身份后进入考场。提供的材料不实或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以试讲为主,其它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451)82643403。
五、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培旭;联系电话:(0451)86721861(办);手机:15945184370;电子信箱:rsc8728@126.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二)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杜金艳;联系电话:(0454)8313973(办);手机:15845403111;电子信箱:hnzyrsc@126.com;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52号。
六、本公告由省农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院校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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