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临沧市镇康县招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镇康县教育局 阅读:2157 次 日期:2010-08-09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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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于2005年12月启动,经过几年努力现已落成,基本具备开展活动的条件。2009年10月14日,镇康县编委以镇编办字〔2009〕65号文件批准成立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管理,更好的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早日正常运行,经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心主任1岗,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军(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秦裕福(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

杨天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文强(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寅武(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白光和(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杨海洲(教育局校改办主任)

赵诗栋(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李国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有升(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李唐(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罗仕斌(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由白光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唐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二、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招聘,把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懂教育、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主任岗位上来,为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6、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县教育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任的县直学校校园长、主任、一中副校长、职教中心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青少年校外工作。

2、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开拓创新,有实践经验,有胜任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其以下(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年及其以上教龄的在职在编教师。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10年及其以上教龄,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组织管理能力的在职在编教师。

3、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有3年及其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具备以上任职资格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五、任期职责及待遇

(一)任期时限:3年

(二)任期职责:主任是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法定代表人。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政策,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任期待遇:主任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0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视、粘贴、发放等形式,公告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的招聘范围、报名条件、资格、招聘程序及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

(二)组织报名。2010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凡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者,均可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原则上报名3人以上(含3人)即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是否开考,由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名地点: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白光和、张新兰,联系电话:13988331006。

(三)资格审查。2010年8月13日,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报名情况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本人做好应考准备。

(四)演讲、答辩。2010年8月14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置的考场内,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成绩各为100分计算,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演讲方式为即兴演讲,演讲前随机抽取演讲题目,演讲者准备时间为20分钟,演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以主考提出问题,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演讲、答辩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

(五)确定考察对象。2010年8月15日上午,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演讲、答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3名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考察预告。

(六)组织考察。2010年8月15日下午,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聘用的资格条件,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七)决定聘用对象。2010年8月16日,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演讲、答辩成绩,提出聘用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聘用前公示。201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九)行文聘用。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教育局行文上报县人事局给予批准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局发文后,教育局正式行文聘用。

七、组建评委

组建由7人组成的评委。评委在封闭前半小时确定,评委人员名单一经确定,立即集中并进入封闭状态。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整个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工作,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它有关事项

凡符合资格条件,愿意参加竞争上岗的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证明,方可到公开招聘镇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镇康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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