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10年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来源:临沧教育网 阅读:3634 次 日期:2010-08-06 09: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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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特岗 分配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0]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0]40号)和《临沧市2010年特岗 公告》,现将我市2010年特岗 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2010年特岗 面试在市特岗 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咨询、申诉、举报;负责统一招聘面试评价标准。各县(区)特岗 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负责拟定面试方案、组织面试前资格复审、抽签及组建评委组等工作,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本县(区)特岗教师的毕业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中设面试评委组、面试监督组和后勤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面试评委组。面试评委在市、县(区)学校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由各县(区)根据需要选定。各学科评委组由5—7位评委组成,负责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监督组。各考室设监督员、计分员、联络员各1名,负责监督面试工作和计算面试人员成绩。监督员由市特岗 领导小组选定,计分员、联络员由县(区)指定。

后勤保卫组。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后勤服务,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后勤保卫组由市特岗 领导小组组建。

(二)工作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 质量。

二、面试人员确定

按学历分别以学科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3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在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在县(区)相同专业岗位间调剂,不同专业岗位间不作调剂。县(区)互认面试成绩。(说明:部分学科因本科生人数不足,经请示省特岗办同意,从专科生中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抽签

资格复审及抽签时间:8月12日全天进行资格复审及抽签。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及抽签地点:临沧师专,分县(区)地点可在现场咨询。

资格复审方式及内容: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第一岗位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各县(区)现场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室和候考室地点。

复审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从上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临沧师专

五、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自选所报学科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人教版)中的一个课时内容;答辩时间为5分钟,现场抽题,内容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面试要求使用普通话并脱稿进行。

六、程序及计分办法

1、抽签。根据招聘岗位数及面试抽签顺序号,面试人员分上午或下午两部分参加面试。

2、候考。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点名。面试开始,面试人员在县(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向评委交7份说课教案和说课题纲。

3、发放答辩题。工作人员在上午或下午面试开始前10分钟向评委发放答辩题。

4、说课。面试人员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5、答辩。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抽取的答辩题进行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6、计分。面试成绩由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60%、答辩占40%。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人员说课、答辩的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再按比例折算后,二者之和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综合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7、公告。个人面试成绩在下一个面试结束后告之,全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现场公布所有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可到现场查询。8月16日之前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各(县)区拟聘人员名单。

七、纪律要求

1、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不得泄露与面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若有举报等情形,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教案、题纲外,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室。

3、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4、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候考室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5、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面试结束后,各县(区)将核对无误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报考点办公室。

7、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复印材料费等自理。

服务电话:0883—2124315(临沧市“特岗”办)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附:临沧市2010年特岗 面试人员名单  

临沧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Ο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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