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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梦兰村工作人员1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通过人岗相适度评价、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现就此次招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年龄范围28—35周岁(男性);
2.具有常熟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财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者优先,有2年以上在村工作经历者优先;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31日,8:30-16:30。
3.报名地点:琴湖管理区组织纪检办4F017室(沙家浜路188号)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6.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占10%)
由琴湖管理区组织纪检办负责人岗相适程度评价。
(三)笔试(占40%)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考核文字组织能力。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区组织纪检办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占50%)
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区组织纪检办电话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人岗相适度评分占1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累计,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行体检并提供相应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管理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聘前公示:拟招聘到梦兰村工作的人员名单在琴湖管理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聘用: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梦兰村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结束,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自谋出路。
三、纪律
公开招聘梦兰村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32162。
四、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琴湖管理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2739760。
琴湖管理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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