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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县2010年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来源:晋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2069 次 日期:2010-07-23 14: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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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经县委研究,决定2010年面向全县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位要求

(一)中共晋宁县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正式党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晋宁县级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和纪检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晋宁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四)晋宁县知识产权局局长1名(事业,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五)晋宁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职位要求:熟悉路政管理业务工作,掌握交通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公开选拔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县公选办于7月21日分别在晋宁电视台、晋宁党建网(http://www.jinningdj.cn)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起至7月31日截止。报名地点设在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办公楼203室)。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任职文件、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的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的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上公布。

(四)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上级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组织考察。县公选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选拔结果。

对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公开选拔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871--7896624

举报电话:0871--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晋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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