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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临沧市镇康县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 阅读:2414 次 日期:2010-07-22 16: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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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一”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经县委研究,报请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县广电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选拔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干部。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

1、县农业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工作年限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一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经历或农业专业知识。

2、县文体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工作年限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具有文体类专业或从事体育工作经历。

3、县广电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工作年限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女干部;(6)身体健康; (7)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31日。

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16K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16K纸质)。

3. 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着正装、浅灰色底板)5张及照片电子版。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选所在单位于2010年8月3日前,分别各自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选所在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查确定参加报名考试的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

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县委组织部将于2010年8月10日前对所确定参加报名考试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0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评卷由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县公选办牵头组织。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面试

面试初定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激励能力、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个性特征等,具体测评要素及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成立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应试人员当场公布。由县公选办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七)讨论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630176 6630174

监督电话:12380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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