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阅读:1225 次 日期:2014-09-29 16: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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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解决教师、实验员、辅导员短缺的状况,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吕梁学院是2010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地方性本科高等院校,学校最早创办于1978年,33年的办学积淀,砥砺出“弘毅行知”的校训。学院坐落于山西省建设新区—吕梁市,校园占地面积1273亩,有三个校区,18个教学系部,3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等7个学科门类,13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化教育、法律、土建、电子信息、农林牧副渔、资源开发与测绘等11个专业大类。在校学生24000余人,学校现有在编教师573人,其中有博士、硕士398人,教授、副教授162人,讲师136人,重视人才,重视引进人才是学校上下一致的共识。目前学校事业上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有志之士创造了发展事业的美好前景。我们诚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我校的建设和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117个岗位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届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及社会非在职人员,聘用后能向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愿意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特定条件。

3、初次聘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14年10月31日)。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吕梁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5、除符合岗位计划表的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应聘者,其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但不含专科升本科的成人学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同一一级学科,且本科阶段补考或重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及以上(我校现聘用制教师和聘用制实验员本次招聘不受此限制)。

(2)招聘岗位(除辅导员岗位外)要求是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学历层次的应聘者,本科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不含独立学院),且本科阶段补考或重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及以上(我校现聘用制教师和聘用制实验员本次招聘不受限制)。

(3)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且在校期间担任过一年及以上校、院(系)学生会主席。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2014年10月17日18:00点前。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材料报名。投递报名材料邮箱:llxyrscrsdl@163.com。

咨询电话:0358-2274230;

联系人:贾老师(13293585522)、任老师(18935163554)。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报到证原件的扫描件等,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重要提示:(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均须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2)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1)

3、《吕梁学院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4、《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签字后扫描)。

(四)报名材料要求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名称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序号+教师+机械工程+张三或序号+实验员+机械工程+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规定的全部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

3、符合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到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签名的《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

(3)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供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全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初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初试

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均需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时间为3-5分钟。

(二)公布初试结果,发布笔试公告

初试结果于初试当天在初试现场、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笔试公告,初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100分)

1、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40分):包括时事政治(2014年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综合写作,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学科专业知识内容(60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一级学科本科阶段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命题)。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2、辅导员岗位

(1)笔试内容为包括时事政治(2014年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综合写作,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四)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公告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同一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人员中有多人在及格线以上,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人员按在及格线以上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面试公告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教师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须递交本人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五)面试(100分)

1、面试在学校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别进行。教师岗位按所属学科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按岗位类别进行面试,面试包括提问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10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岗位面试方式和考察要点分别为:

(1)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2)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提问、答辩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心理、个性等。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3、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初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招录比例为1:1确定。

2、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一)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政审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必要时调阅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提供学籍档案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提供材料的原件与本人档案材料不符人员;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拟录人员公示、签订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经领导审批同意人事代理人员后,张贴公示或通过学校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在一周内到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合同经双方签字,吕梁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

3、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由人事处代表学校到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初次聘用人员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4、报到上岗

确定的人事代理人员持报到通知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五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的待遇严格按照《吕梁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字〔2013〕148号)和《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2、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吕梁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2、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情况汇总表

3、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4、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5、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

6、吕梁学院2014年10月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详情请参见:http://www.llrc.com.cn/new/info_Show.aspx?typeid=8&id=2194&new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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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吕梁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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