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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14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莆田学院网 阅读:784 次 日期:2014-09-09 1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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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18 5 5 5 5 5 5 5 5 5 5 5 8400
美术学 艺术(文) 45 5       5     5       8400
工艺美术 艺术(文) 18 22 5 5 5 5 5   5       840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25 5 5 5 5 5 5   5       8400
视觉传达设计(闽台合作) 艺术(文) 35                       18000
工艺美术(闽台合作) 艺术(文) 35                       18000
环境设计 艺术(文) 20 5     5               8400

艺术类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若按综合分出档的,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若按非综合分出档的,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占40%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总分的计算办法如下:总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3、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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