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学习贯彻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通知
来源: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阅读:840 次 日期:2014-09-09 1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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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自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该《规定》已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予以发布,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规定》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及考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是加强医师资格考试管理的制度保障。

各地要严格高度重视,组织考试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规定,并按照岗位要求,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要在辖区内应试考生、在职教师、医师和医学生中广泛开展《规定》的宣教工作,预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地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要求,严把安全保密关,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资格审核和考务工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固定证据,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按要求报我委备案。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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