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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满足我区“南拓”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平房区人社局拟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东三省11家211工程大学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等211工程大学较集中地区的部分211高校,为平房区属事业单位选聘应届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国家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以及2013、201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学习成绩、实习成绩优良;
6.在校期间表现好,无违纪记录;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平房区政府网站和选聘院校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面试和聘用办法及报名相关事宜,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申请,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面试、体检、考核、上岗试用等。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 hn86509377@126.com邮箱后,等待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本人。
报名要求:按专业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资格审查:选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共计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面试考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从省、市委党校和省、市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聘请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按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体检考核:通过面试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人员,选聘小组到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网上公示:面试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平房区政府网站上对合格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上岗: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大学生意向性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毕业后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用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如不能按时毕业及未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落国家正规事业编制),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区纪检、区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六、报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9:00至2014年9月30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简历、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选聘小组会电话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具体时间及地点。
5、考试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电话:0451-86509377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平房区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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