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北京印刷学院2014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北京印刷学院网 阅读:902 次 日期:2014-09-03 08:56:0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北京印刷学院2014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11-2013年录取规则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专业一试成绩合格

4.根据“专业二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 校考专业成绩 ×60 + 文化成绩 ×40)
校考专业合格线 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

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5.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6.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2014年新的录取规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 校考专业成绩 ×100 + 文化成绩 ×100)
校考专业合格线 生源地本科一批线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