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第四编社会第三章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来源: 阅读:4328 次 日期:2010-06-28 10:25:3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基础知识第四编社会第三章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掌握“十七大”指出的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明确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拯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以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设。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这一科学和精辟的论述,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既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基础,又要求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使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关于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每一步都把经济发展的目标同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和生命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和落脚点。因此,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现,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部署,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我们从事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以人为本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科学发展观要求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三、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同时又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问题的关键,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有利于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

更多信息请查看云南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