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盐县人民法院、海盐县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现将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28日到9月3日止,共7天。
4.反映问题联系单位及电话:
县委组织部:0573-86110046
县人力社保局:0573-86035228
地址:县委组织部: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
县人力社保局:海盐县武原街道绮园路66号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拟录用对象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haiyan.gov.cn/art/2014/8/29/art_148_169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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