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认定教师资格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是否有效?
来源: 阅读:1207 次 日期:2014-08-27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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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4年广州市认定教师资格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是否有效?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合格后,医院必须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印章和医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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