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它3个科目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月 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 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 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 7月29日至31日,到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325号,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电话:82623801、82872141)。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 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市建设部门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 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 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要将通过审查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文本格式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于8月4日,将 报名序号(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含报名表、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等资料)送达市人事考 试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82214528。
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8月1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联系电话:0571-88085976。需要参加考前网上培训的考生,请到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 报名,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楼519室,咨询电话:82214373、82214638。相关培训信息登录嘉兴考 试培训网“造价工程师”培训专栏(http://www.jxkp.com/class/zaojia/)查询。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建设部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 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海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附件: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详情请登录:http://www.hnrc.gov.cn/article/artc.aspx?ti=8&ai=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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