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规则
来源:江西省公务员局 阅读:1054 次 日期:2014-08-26 10:15:1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体能测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与体能测评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考点。

二、体能测评考官、考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点协调人员因体能测评工作经主考批准除外),并须按规定上交携带的物品。

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测。

四、体能测评的场地和天气条件应适合体能测评的需要。如遇场地积水或天气恶劣等情况,不适宜进行体能测评的,应暂缓或改日进行。

五、考生体能测评的分组和出场顺序通过抽签决定。体能测评项目一般一天内完成。测评项目的先后顺序,应先测试对体能消耗较小的项目,后测试对体能消耗较大的项目。

六、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宣布。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同意也可提前进行),其他项目允许考生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八、体能测评的考官、监察人员、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责、忠于职守,保证体能测评的公平公正。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