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黄埔信息网 阅读:2638 次 日期:2014-08-23 0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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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哪里提出申请?如何选择现场确认点?

答:本次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以确认网报的有效性。

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2014年8月7日前挂靠有效),可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关于认定范围

(一)哪些人员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2014年9月29日前(含29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1.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2.往年取得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3.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上人员可申请认定以下其中一类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能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在广州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时须出具本市户口本(卡),对于户口不在本地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应在取消暂缓之后,将档案挂靠人才交流市场后再进行认定,或者回户口所在地认定。

(三)在编正式教师与其他申请人员在申请教师资格时有何不同?

答: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不再区分在编正式教师和其他申请人员,在编正式教师与其他申请人员的认定条件和收费标准一致。

(四)已取得教师资格,有无必要再申请其他种类的教师资格?

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学校调整、合并等原因,需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暂无必要再申请下一层次种类的教师资格。如已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已经具备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的任教资格,无需再申请认定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需在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必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五)已取得教师资格,可否再申请该种类教师资格不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明该证书持有人已具备该种类教师资格的基本素质、已掌握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入职或职称评定时任教科目的选择现是结合所学专业和所教科目的,不建议该类人员重新申请该种类教师资格。

(六)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能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外籍教师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还有哪些人员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今年不受理一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不接受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关于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具备什么学历?

答: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含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党校和社科院的学历可否视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答:除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党校和社科院的其他专业招生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其学历不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一些党校自行扩大了个别获准招生的专业的招生规模,在这种情况下,若其毕业证书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则视为有效学历。详情请咨询学历鉴定机构。

3.取得高中毕业证是否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答:按照《教师法》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以及高中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4.小教大专毕业人员能否直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小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教大专班和幼教大专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补修符合初级中学教师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同时还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5.全日制教育硕士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问题

答:教育部自2009年开始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的高学历中小学教师。学制两年。

我市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常在上半年完成。全日制教育硕士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如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下半年的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进行。

6.什么人需要提供两种学历证明材料?

答:本科是专升本的,需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

7.是否所有专业都可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类教师主要的工作是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提高学生操作技能。因此,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课,如语文、政治等课程,基本不存在实习指导教师。

8.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能否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答: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人员只能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不能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另外,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不能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9.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是否属于研究生学历?

答:不属研究生学历。

(二)“两学”补修

1.什么是师范教育类专业?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是指各级师范院校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大中专院校开设的,以培养培训教师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的师范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可看其课程设置上是否开设了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实习等教育教学课程。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的综合类院校有开设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资班),师范院校也有开设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要以上述的标准界定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而不能单纯凭学校的类别来界定。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必须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哪些申请人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以下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师范教育类专业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人;

(3)师范教育类专业专升本插班毕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本科期间没有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人员。

3.中师或师专毕业后取得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是否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这类申请人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中师或师专),但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本科)不一致,因此必须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在本科学习期间没有修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专升本插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也必须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4.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后取得教育硕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否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根据粤教继函【2011】19号文的规定,全日制教育硕士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两年;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中“教育硕士”之后有“学科教学(XX)”字样,“XX”应为所学专业,如“学科教学(语文)”;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毕业生。

5.“两学”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

答:通常我们讲的“两学”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是作为一名教师所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学科知识。因此,不能用“运动心理学”、“职业教育学”等,或者其他相关相近的学科成绩代替。

申请人要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作为“两学”证明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登记表;

(2)在经省教育厅选定的33所高校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培训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的“两学”合格成绩,可作为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两学”有效成绩。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时提交《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上须有培训者照片、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培训院校印章);

(3)社会人员参加我市指定的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两学”培训机构(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电话8623100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电话37093953、37086487)的学习,通过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根据属地化原则,其他省、省内其他市所组织的“两学”培训成绩不作为本次认定的有效成绩;

(4)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以广东省自学考试为例,教育学及心理学对应代码分别为: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教育学(二)(课程代码00442)、教育学B(课程代码08050)、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另外,心理学也可选与申请种类相对应的,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可选学前教育心理学(课程代码0088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可选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代码00407)等。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

1.什么人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以下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与本专业学科不相同的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3)在学期间教学计划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我国师范教育类专业有的是在普通师范开办的,有的是以夜大、电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进行教学的,所以有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没有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对于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哪些申请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与本学科一致的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中师或师专毕业后取得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是否需要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这类申请人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中师或师专),但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本科)不一致,因此必须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怎样?

答: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是否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以上方为合格。试讲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

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如何收费?

答: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有关规定,测试者应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考试费不含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费用,这些费用需进行测试的申请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6.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是什么?

答:我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测试联系电话:83325363,84357246,84354765。

7.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否有效?

答:1997年以后颁发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声明(http://www.gdspcb.org/spcb/notice.html),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四)资格认定体格检查

1.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是否有效?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合格后,医院必须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印章和医院印章。

2.申请人何时进行体检?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通过网上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好个人资料部分,按照本人户口或档案挂靠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安排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关于学历鉴定及思想品德鉴定

(一)哪些申请人需要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答:除在编正式教师之外的其他申请人,都要求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鉴定学位证书,两者只需选其一。在编正式教师申请时需提交学校在编教师证明。

(二)什么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有效?

答:国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其他学历鉴定机构(包括深圳人事局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无效。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一览表

网址:(http://jszg.gdhed.edu.cn/upload/141182321723656.xls)

(三)学历认证可以在网上进行吗?

答:可以。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网”进行学历认证:http://jszg.gdhed.edu.cn/web/front/jdlc.jsp

(四)学历认证需要多长时间?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般情况下,认证工作在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而国外学历鉴定时间较长,一般需要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具体鉴定时间以鉴定中心所需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在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段,进行鉴定的人员较多,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学历认证,以避免由于学历认证时间较长错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时间(现场确认时间)。

(五)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如何填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表内的要求填写。

1.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

2.户口在本市,但没有工作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或由档案挂靠部门负责填写;

3.户口不在本市,档案在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申请人,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填写。

五、关于认定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需提供哪些资格认定基本材料及向何部门提出申请?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户口在广州)或人事档案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户口在外省、市)的区、县级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户籍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正式教师需出具学校证明;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备查;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各项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要求有关单位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在何处下载申请表格?

答: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申请后下载(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以下表格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或广州教育评估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好。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体检);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4.《照片粘贴表》一份。

(三)申请人报名时怎样排列表格顺序?

答:请按以下表格顺序排列送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申请时请备齐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户籍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由鉴定部门填写好并签名、盖章);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⑧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提供单位证明);⑨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1张贴在照片页上(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⑩《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网上下载,A4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个人信息)。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2.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3.装订要求:材料①-⑨(除②外省学习工作证明、④、⑤的人事关系证明、⑧的单位证明、⑨用原件外,其余都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⑩单独列放。

4.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对折,材料①-⑩按上述要求放好后,放到对折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须注意地方哪些问题?

答:1.“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2.任教学科只能在“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选择,如所选的是“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没有的学科,以相接近的学科代替;

3.“本人简历”从初中学习阶段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写工作经历,并注明学习层次和形式,工作职务和证明人。

(五)提交照片有哪些要求?

答:上交的照片(1张)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其要求如下:

1.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证件照片(禁止使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作为资格认定的照片);

2.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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