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官上午7:00,下午1:30前应到达考场,做好说课准备工作,熟悉说课评分标准等有关材料。考官根据考生抽签确定的命题年级范围和学段(学科)课题要求数目,依据考点提供的教材,在说课室独立命题。
二、考官应严格按照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能打“关系分、人情分”。考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考官须主动向主考官提出回避,不参加该考生的打分。
三、考官在测评中应严格按照说课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所有的考生均在同等的条件下接受测评,避免因考官的因素影响测评结果。
四、说课过程中,考官要忠于职守,不得离开说课考场,不得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说课无关的活动。
五、考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说课测评标准”、“说课试题”等与说课相关的内容,在封闭说课期间,应上交个人所带通讯工具,不得接待考生来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
六、评委每天早餐、午餐下楼前做好到考点去的准备,饭后不能回房间,直接统一集中上车到考点,从考点返回后直接到餐室就餐,饭后再返回房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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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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