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江安县第六届校(园)长负责制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统筹公选部分学校校(园)级管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正校级管理人员2名,其中,小学校长1名,幼儿园园长1名;副校级管理人员6名,其中,中学副校长2名,小学副校长1名,幼儿园副园长3名。
二、公选范围
江安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三、公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担当,敢于攻坚破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4.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为人正直,无违纪违法行为,近三学年度未受到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6.身体健康。
7.年龄:报考正校级职位的,男45岁以下、女42岁以下;报考副校级职位的,男42岁以下、女39岁以下。
8.教龄:2年以上。
(二)岗位资格
1.学历
报考中学管理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管理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2.任职经历
(1)报考小学校级正职的,应具有1年及以上现任中小学校级副职任职经历;报考幼儿园园级正职的,应具有1年及以上现任幼儿园园级副职任职经历或2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中层正职选聘的,任命为副园长主持工作)。
(2)报考校(园)级副职的,应具有2年及以上现任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或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①2009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表彰(含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楷模、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相对综合性荣誉称号;
②2009年以来,获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或质量检测表彰;
③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
④2009年以来,参加讲课赛(含课堂教学实录比赛)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⑤2009年以来,教育科研课题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主研人员;
⑥曾在或现在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借用(上挂锻炼)一年及以上。
借用(上挂锻炼)到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和教育督导组成员,在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督导组工作期间的经历,视同在原工作学校期间所任职务的任职经历,并与原任职务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以上任职经历计算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年龄计算时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公选办法
本次公选采用基本素质测试(60%)+领导能力测试(30%)+综合考察(10%)=公选总成绩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持《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荣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同底免冠证件照2张,到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咨询电话:2622115)。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选职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校级正职不低于1:4,校级副职不低于1:5,不足规定报考人数要求的,调减相应招考职位名额。
六、测试和考察
(一)基本素质测试(100分)
基本素质测试采用书面笔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为教育基本法律法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及分析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等。基本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基本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8月23日下午14:30-18:00,地点: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领导能力测试(100分)
根据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领导能力测试人选。
领导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测试报考者的认知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领导素质以及对所报考职位的了解和认识程度。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领导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4年8月25日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综合考察(100分)
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60%+领导能力测试成绩×30%的办法,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在此基础上,由考察组根据被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考试得分与能力实绩的匹配度、任职经历与岗位需求的相适度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综合考察评分占总成绩的10%。
七、研究任命
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60%+领导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考察得分×10%的办法计算统筹公选最后得分,根据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县教育局发文任命,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任职,并按规定行文调动。
江安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
附件:江安县2014年统筹公选部分学校管理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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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2014年统筹公选部分学校管理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来源于江安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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