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临床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除外。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2日至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4、报名须带证件: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材料;
c)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三、考核程序
1、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20天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报考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4、技能操作考核
应聘护理岗位、病理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后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技能操作考核。
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
四、体检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14年8月19日
南京市江宁医院2014年下半年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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