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含声乐、器乐、钢琴、作曲与作曲理论、计算机音乐等五个方向)
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主干课程: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学、歌曲分析与写作、民族民间音乐、管弦乐法、中外音乐史及名著欣赏、复调音乐、音乐教育理论、钢琴、器乐、声乐、合唱与合唱指挥、曲式与作品分析、形体与舞蹈等。
3、就业方向:在中小学校、文化馆站、青少年宫、社会音乐团体、文化企业、广播影视部门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与教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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