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和《关于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0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的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严格按《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和金市职改办字〔2014〕14号等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今年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仍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人社发〔2014〕109号文件规定要求办理。
三、申报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报对象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审核、公示后,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金华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起报)申报对象论文、业绩材料等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82469650。
《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18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其余17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
五、高级经济师每人交纳评审费280元,推荐费150元。
六、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按照浙人社发〔2014〕99号有关规定处理。
七、浙人社发〔2014〕99号文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以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从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hlss.gov.cn)金华培训网(www.jhpx.com)下载。
附件:
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2.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省级单位主
管部门中评委办公室网上管理办法
3.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4.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6.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8.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9.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
10.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浙江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发表论文的杂志目录(试行)》
附件下载详情请登录:http://www.jhpx.com/news/news.asp?id=2097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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