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及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立足于我县拟聘人员现状,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师资培训模式,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新形式下的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的专业意识,使其具备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工作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基础理论、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三、培训内容及课程
(一)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二)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教学法(含语文、数学、思品、外语、信息技术、物理、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
(三)分学科集体备课,然后推荐三至五人上展示课,课后进行点评、交流讨论。
(四)培训结束进行综合考试。
(五)课程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形式
采取“大班教学+学科小班”、“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
五、培训对象
2014年融安县“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共60名)。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9日~8月30日
培训地点:融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报到时间:2014年8月19日(8:30—18:00)
报到地点:融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人:陈启航
电话:0772-8139003/13978287318
七、培训师资
任课教师由我县教育局局长赵大亮、党委书记陈孟生、教师进修学校林涛、曾品全、陈联宽、陈启航、县教研室卢玉庭、马思竹、黄燕菊等优秀教师及学者组成。
八、培训考试要求
考试是检验培训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提高实施教育教学理念、实际操作水平及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要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和考试,严格各项培训制度,保证岗前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
九、注意事项
(一)请自带行李及相关必备生活用品,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后〔成绩及格及以上〕即分配到各校工作。
(二)不参加培训与考试的人员视作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以上通知在特岗 网和融安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分配工作的同时还办理户口迁移、党员团员关系转移、学籍档案的转入、报到证的改派等。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0772)8138942(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2)8136928(县人社局人事股)
融安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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