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隆安县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方案
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阅读:937 次 日期:2014-08-14 14: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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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培训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14年隆安县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全国特岗 网上公布无异议的隆安县教育局特设岗位教师拟聘全体人员(55人)。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体新特岗教师了解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和新理念;理解并初步掌握课程标准,形成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教师礼仪、职业道德,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培训,学习掌握教育教学工作方法和技能,了解当前学生教育状况,明确新时期青年教师、班主任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提高新教师对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文化的认同度,尽快融入学校的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通过培训,引导特岗教师在工作中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拓展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向综合全面发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使各位特岗教师做好心理和精神准备,尽快适应和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尽早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通过本次培训,鼓励特岗教师思考探索教师自身和谐发展的根本方法与途径,坚定教育信念,树立教育理想,追求教育成功。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等。

四、培训形式及培训师资安排

1、本次拟聘特岗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在岗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在岗研修:包括特岗教师任职学校校本培训、特岗教师自我培训。由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与县教师进修学校共同完成培训。

2、本次培训的师资队伍由我局组织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市县名师名校长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原则上要具有高级职称。

五、集中培训时间、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共7天(40学时);培训地点设在隆安县教育局5楼会议室

2、在岗研修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10月1日,不少于80学时。在各特岗教师服务学校、进修学校和教研室共同指导下完成。

六、经费及后勤保障

1、学员的培训费(含讲课教师的课酬、班主任日常管理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等)、资料费、食宿费从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七、考核管理

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实行签到制,不得随意缺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准请假,培训学员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撰写培训心得,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考核合格者才颁发继续教育学分和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对三次及其以上缺勤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其上岗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县教育局师范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1—6528705

隆安县教育局

2014年8月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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