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我县2014年“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适应教育教学环境,增强工作信心。
2.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熟悉《课程标准》及教材,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新的教育教学能力。
4.学习班级管理方法,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二、培训内容
1.理念与师德维度,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专题。
2.专业知识维度,包括学科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教学法、课件制作、说课、教材分析等专题。
3.专业能力维度,包括教学方法、教具运用、课堂组织、班主任工作等专题。具体情况如附件。
三、培训形式
1.通识课程采用“大班教学+专题讲座”的形式。
2.学科课程采用“小班教学+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
四、培训对象
环江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
五、培训师资
培训团队由17人组成,其中高校专家7人,占40%;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10人,占60%。
六、培训的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0日
报到地点:河池学院西校区新教学楼负一楼101教室
培训时间:2014年8月21日—8月27日(共7天)
培训地点:河池学院西校区新教学楼负一楼101教室
七、培训的组织管理
1.培训由本县教育局组织,委托河池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具体承办,由环江县教育局与河池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相关领导共同组成环江县“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县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全面组织、协调、实施本次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管理制度。在认真总结往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授课教师工作制度、培训学员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3.学员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交通费由学员自行负责。
八、注意事项
1.应聘特设岗位教师必须遵守培训班纪律,不得随意缺席,有事需向班主任请假批准。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结束后要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将由县教育局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进行学分登记。
2.培训结束后,应聘人员由环江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受聘特设岗位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学员必须遵守各项培训管理规定,遵纪守法;严禁下河游泳和私自爬山游览,要注意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
4.遵守作息管理规定,晚上11点前需回到宿舍休息,严禁酗酒;增强安全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水电,宿舍钥匙不要外借他人。
5.其他不尽事宜,请与河池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联系。
6.联系人:
莫老师,0778-8825999,13977847718(环江教育局)
覃老师,0778-3142298,13877823200(河池学院)
韦晓燕,0778-3142298,15977906298(河池学院)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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