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钦南区2014年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自治区公示无异议的钦南区2014年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见全国特岗 网)。
二、报到、培训的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3:00—6:00)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6日——8月24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钦州市实验小学
三、注意事项
1.受聘我区特岗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并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不按要求参加或不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培训报到时带身份证、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3.将毕业档案转到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籍关系转至原家庭住址,党组织关系待培训结束落实工作单位后再把组织关系转移介绍到工作单位。
4.各位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得随意缺课,有事须经请假批准;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结束后要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
5.各学员务必自带卧具及必需生活用品等。
6.培训结束后,应聘人员与钦南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特设岗位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以上通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不明事宜,请与钦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7380。
钦州市钦南区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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