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领取面试通知书、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 8月13日(周三)上午8∶30 -11∶00 | 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办公室(长江中路51号,造船厂隔壁)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 |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8月13日(周三)上午8:30-11:00,到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办公室(长江中路51号,造船厂东大门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抵达)领取面试通知书、办理面试缴费确认手续。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逾期不予以办理。
代领面试通知书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原件;
3、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因代领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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