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好的仪表气质,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招聘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计算机(大类)类等相关专业;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见表格
工作地点 | 拟招聘人数 |
市区营业部 | 2 |
赣榆管理部 | 1 |
灌云县管理部 | 1 |
东部城区管理部 | 1 |
三、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组成。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网站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0日-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连云港市原新浦区朝阳中路16号、新华书店斜对面)
2、资格审查: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予以报名。
3、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将统一参加理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15的按照实际人数全部作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5、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2.3万元/年,并按照规定缴纳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
六、本公告由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8日
温馨提示: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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