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关于2014年对公办学校代课教师
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补充公告
根据《龙陵县关于2014年对公办学校代课 工作的通知》中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四条(考试内容及面试)第二点(面试):“确定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承诺。”因进入面试的前30名中,有1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故递补第31名杨香玉进入面试。
特此公告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