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1663 次 日期:2014-08-08 09:29:5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贵州省2014年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现将贵州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83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测试内容及对象。2014年公需科目为《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测试对象为全市机关专业技术类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学习教材是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和心理调试》,由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教材征订表》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可登陆“毕节市职称工作系统”表格下载栏内进行下载电子档)后直接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参考用书预定,学习参考用书按照自愿原则,收费发票由中国人事出版社统一开具。并请于8月25日前将《教材征订表》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纸质档加盖公章后与电子档一并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

三、测试安排。测试采取网上参考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9月1日以后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身份注册,网上测试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8日,测试不通过的,可进行重新测试,测试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立即打印测试合格通知书。

四、成绩运用。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工业强省”或“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合格成绩(有其中之一既可),由于参加测试时已过报送材料的时间,如公需科目提供的是“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的申报人员,今年可先报材料后提供测试成绩。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 8222283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

附件: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