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http://www.zjhrss.gov.cn)下载相应表格。填写《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word电子版)。
二、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ss/login.jsp,字母为小写)进行个人申报注册,登录系统后在职称申报首页点击“新建职称申报”,填写申报简表,上传填写完整的《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PDF格式)和个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k),点击“保存”,其他附件材料无需上传。填写完成后在“在报职称管理”中点击“申报者姓名”,在弹出的“综合表”页面中打印含水印的《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三、将含水印的纸质材料交给所在单位。单位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公示。
四、选择申报材料报送单位。申报者个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报送单位设置”,在右侧的界面中点击“选择框”,从弹出的树形列表中选择材料的报送单位,县(市、区)申报对象选择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单位申报对象选择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选择市发改委),省属单位申报对象选择单位主管部门(账号另行分配),然后点击“确定”。
五、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者个人将电子材料直接网上报送到已设置的“报送单位”,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上级管理单位。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省级单位主管部门及中评委办公室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省级单位主管部门及中评委办公室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对申报对象的信息进行审核;其他部门直接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背景具“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无此水印的综合表一律不予接收)。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一、审核操作办法
(一)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先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个人报送材料”,接收个人网上报送的申报材料;然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批材料”,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报送材料”,对经审核的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报送到市级人力社保部门。
(二)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单位上报材料”接收市属单位申报对象个人网上报送的申报材料,或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单位报送材料”接收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报送的材料;然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批材料”,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待中评委会议结束后,填写中评委得票情况;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高评委设置”,选中经中评委推荐的申报对象,点击“选择高评委”按钮,选择“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网上送审”,将选中的材料通过“网上送审”提交到高评委会。
(三)省级单位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个人报送材料”,接收经单位初审的申报对象网上报送的材料,再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批材料”,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报送材料”,对经审核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报送到设有经济师资格中评委的省级单位;设立经济师资格中评委的省级单位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个人报送材料”,审核并接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对象网上报送的材料,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批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待中评委会议结束后,填写中评委得票情况,并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高评委设置”,选中经中评委推荐的申报对象,点击“选择高评委”按钮,选择“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网上送审”,将选中的材料通过“网上送审提交到高评委会。
二、审核报送办法
(一)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到县(市、区)主管部门,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到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个人网上报送的电子材料,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市级人力社保部门;
(二)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到市级主管部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到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的和市级属单位申报对象网上报送的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到中评委办公室,经中评委推荐后报送高评委会办公室。
(三)省属单位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申报对象网上报送的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到有关中评委办公室,经中评委推荐后报送到高评委办公室。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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