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保证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不因家庭贫困等因素影响入学学习,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行对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减免学费的助学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1、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普通类考生享受此减免学费的助学优惠政策。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享受此减免学费的助学优惠政策。
二、具体办法
1、对于报考我校,分数达到或超过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被我校录取,并来我校就读的考生,给予三年减收共计18000元学费的助学优惠(第一年减收6000元,第二年减收6000元,第三年减收6000元)。
2、对于报考我校,分数在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10分(1—10分)的,被我校录取,并来我校就读的考生,给予三年减收共计10000元学费的助学优惠(第一年减收4000元,第二年减收3000元,第三年减收3000元)。
3、对于报考我校,分数在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20分(11—20分)的,被我校录取,并来我校就读的考生,给予三年减收共计6000元学费的助学优惠(第一年减收2000元,第二年减收2000元,第三年减收2000元)。
4、对于报考我校,分数在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30分(21—30分)的,被我校录取,并来我校就读的考生,给予三年减收共计4000元学费的助学优惠(第一年减收2000元,第二年减收1000元,第三年减收1000元)。
5、其它收费项目按收费标准正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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