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征兵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
来源: 阅读:3040 次 日期:2014-08-01 17:14:4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南宁市征兵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问:2014年南宁市征兵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

答: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征兵|军人安置工作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