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区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城区学校教师短缺日益凸显,缺额较大,为保证部分区直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选调单位 | 选调学科 | 选调人数 | 选调岗位 | 要求 | 选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
黄山一中 | 政治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3.工作年限:在本区工作满3年。4.具有高中政治教师资格。 | 专业对口 |
黄山二中 | 语文 | 3 |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3.工作年限:在本区工作满3年。 | 专业对口或非本专业毕业但连续从事本学科教学两年及以上的(任教时间由学校出具证明)。 | |
数学 | 3 | ||||
英语 | 1 | ||||
物理 | 1 | ||||
化学 | 1 | ||||
生物 | 1 | ||||
体育 | 1 | ||||
甘棠小学 | 小学语文 | 1 | 1.中学语、数教师可报考相应学科。2.具有转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培训证书的教师均可报名。 | ||
小学数学 | 1 | ||||
甘棠幼儿园 | 学前 教育 | 1 | 1.具有幼师毕业证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3.具有转幼儿岗位培训证书 |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选用;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3,选调岗位中的高中政治和学前教育报名人数超过选调指标即可开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4-6日
3、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9-8530277;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转岗培训证书及复印件、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核加分的请于报名时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实。
5、正副校长报名需经教育局批准。
6、资格审查:由区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8月7日上午)
(二)考试
1、选调采用面试加考核的形式。选调岗位数少于2个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超过20:1时进行笔试;选调岗位数超过2个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超过10:1时须进行笔试。根据报考人数确定笔试科目,笔试科目8月7日在黄山区教育网公布,报名人数未超过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8月9日。8月8日下午(15:00—18:00)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两部分,合成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标准》相关内容。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调岗位数超过2个的,按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时间:8月14日。8月13日下午(15:00—18:00)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100分,当场亮分。面试时间为25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
3、考核内容如下:
近三年来(2011.7.1---2014.6.30,以证书日期为准)
①取得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加1分、2分;取得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加2分、3分;取得省级“教坛新星”及以上称号的加4分。以上加分因素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②课堂教学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同一节课不累计加分。(提供获奖证书须与所报选调学科一致)
③获得省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分别加5分;获得市、区级名教师加4、3分。
④甘棠中心学校初中部富余学科和专业的合格教师报考黄山二中选调岗位加2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超过6分的,按6分计算。
(三)公示与聘用
按所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分相同时以面试分数排序)确定公示对象,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cw.hsq.gov.cn/)、黄山区教育网(http://www.hsqedu.cn/)公示5天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教育局报送区编办、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新调入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余的条件下,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无空余岗位的一律低聘。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成立黄山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选调工作在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1、教师选调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凡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者,取消其选调教师资格。
2、参加选调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其考试成绩作废,取消其选调教师考试资格。
3、选调考试工作人员务必保持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
区编办
区人社局
区监察局
区教育局
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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