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隶属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学校计划在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中规定不具备报名资格情况者;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条件 | 人数 |
1 | 幼儿园高级教师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幼儿园高级职称,有三年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35岁以下 | 2 |
2 | 幼儿园一级教师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幼儿园一级职称,有两年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30岁以下 | 1 |
3 | 幼儿园新任教师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2 |
4 | 幼儿园新任教师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2 |
5 | 幼儿园美术教师 | 美术教育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 1 |
注:岗位3、4、5,应届毕业生不限定年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所有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2014届毕业生。所有须取得的证书及业绩条件,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学校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
(http://www.qttc.edu.cn/)下载填写《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材料、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en915@163.com(邮件主题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应聘岗位”),笔试前核验上述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20天内受理报名,满20天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要求的岗位,报名时间再顺延20天。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电子邮箱:ren915@163.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时间顺延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考试前的7个工作日,公布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考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取得60分及以上成绩者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及时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与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说课(20分),讲故事(20分),视唱(15分),钢琴(15分),舞蹈(15分),画画(15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美术教育专业:说课(20分),讲故事(20分),绘画(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及时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按照程序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7月31日
温馨提示: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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