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否则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完毕密封前到达候考室的,签号按学科已抽签号顺延。签条密封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四、面试人员阅题准备、面试答题和试讲采取压茬的方式,答题和试讲同时进行。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30分钟、在面试室答题和试讲时间共15分钟,面试答题与试讲合并计时、不分先后顺序。D2类岗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
五、考生进入阅题室时须出示抽签条,将套题号填写在抽签条上。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考场号、抽签顺序号和套题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应仔细核对该面试室是否与自己应进入的面试室一致。如果进错面试室,面试成绩无效。
七、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类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八、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当场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责任自负。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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